用户登录·注册会员·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don't delete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物 >> 正文

   

“刁民”王海:中国职业打假第一人
http://www.80012315.com/  2008年10月18日 18:48   网络转载   点击

    编者按:20多年前,消费者受到了侵害,往往投诉无门,自认倒霉,“连和经营者理论的时候都会觉得心虚”。1997年9月-1998年4月,王海向水货手机“宣战”,大海公司在此期间义务为购买水货手机的16000余名消费者提供维权咨询。

  10多年前,消费者受到了侵害,会选择3月15日前后进行投诉,因为那是消费者的节日,也是不法经营者惧怕的苦日子。

  今天,消费者受到了侵害,可以随时为自己讨公道。“维权意识”已经深入民心。

  三十年来,经济生活的巨变也印证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

  提到打假,最先想到的总是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恨王海的人把他骂成卑鄙小人,爱王海的人却把他捧成无私英雄。这个曾被称作“刁民”的人,因打假闻名,以打假为生。他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中的一个符号,一个标志……

  伴随着《消法》而生的“刁民”王海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称《消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予以公布。“全票通过一部法律,这在中国的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 《消法》还首次规定了双倍损害赔偿条例,那以后就出现了王海。

  王海,1973年生于山东青岛。1992年起在老家工厂从事销售。1995年3月,他在北京隆福大厦购买了12副假冒索尼耳机,然后径直向东城区工商局,依据《消法》第49条,向隆福大厦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执法人员问他,“你知道耳机是假冒的吗?”王海答,“当然知道。”对方一听就来气了:“知道假的还买,你这不是刁民吗?”

  《中国消费者报》得悉了这件新鲜事,1995年8月4日,《中国消费者报》首次以王海打假索赔的经历,发表一篇题为《刁民?聪明的消费者?》的文章,知假买假算不算消费者,王海是新型消费者还是钻空子的“刁民”?“王海现象”由此轰动全国,并引发争论。

  王海来了劲,他连着跑了京城的10家商场,专挑假货买,然后要求双倍索赔,50天下来,他竟真的得到了近8000元的赔偿金,成为“中国打假第一人”,中国保护消费基金会设立“消费者打假奖”后第一位获得者。

  王海的出现,对于消法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95年11月24日,就社会上对“王海现象”的一些不同看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消费者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制止欺诈行为,落实加倍赔偿”座谈会,与会代表就如何依据《消法》第四十九条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一倍赔偿的价款或费用的规定,对制止欺诈行为,落实加倍赔偿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探讨。会议成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推动了《消法》四十九条乃至整个《消法》的落实。

  王海打假十四年与千千万万的王海

  王海的出现,进一步普及了消费者的权利意识,但仅仅一个王海是远远不够的。1997年,第五任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树昆借鉴国外的经验,开创性的推出了年主题的概念,并且通过媒体的宣传和各种活动的开展,使越来越多的人在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后,开始主动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王海也开始了他长达14年的打假历程。

  1997年9月-1998年4月,王海向水货手机“宣战”,大海公司在此期间义务为购买水货手机的16000余名消费者提供维权咨询。

  1999年3月,王海诉天津伊势丹厕所乱收费的官司胜诉。

  1999年6月-11月,在大连、西安、太原、天津、任丘等地调查“津成”电线电缆质量问题。

  现在他是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负责人。并著有《我是刁民》、《王海忠告》、《当头棒喝》等书。

  从单枪匹马买假维权,到后来开公司“组织化打假”,转眼已经14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效法王海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业化组织化“打假”能走多远?

  1996年12月5日,王海的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了,之前他想叫大海商务调查公司的,但工商注册时说不能叫调查公司,否则没法注册,所以就改名叫商务顾问公司了。王海的打假越来越呈现出职业化的特点。

  “一个赤手空拳的个人要跟组织集团拼斗,力量还是微弱,我想走一条新路。在任何时候我都支持个人打假,虽然我选择了组织化打假。”王海说,最初公司只有3个人,一人身兼数职,现在已在北京、深圳、南宁开了分公司,有将近30名正式工作人员,主要是律师,还聘有一大批兼职调查员。由于人数不多,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王海这个老板就一直担任执行董事了。

  “职业打假人”开始也为被侵权的企业去讨公道。

  改革开放30年后的中国社会,“消费”成为一个最突出的关键词。“打假英雄”王海的出现间接促进了中国企业现代制度的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本的中国企业开始迈向国际市场。2004年两会期间,王海竞选北京市朝阳区人大代表,他说“当人大代表是我多年的愿望”,最终落选,他表示5年后还会参选,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期待着这一天……

 (作者:佚名)
加入收藏】 【发给好友】【  

资讯排行

警示

曝光

案例

判决

鉴别

“三鹿奶粉结石事件”索赔指南
商场特价商品恕不退换属霸王条款可向消委举
消费者遭忽悠 200抵值券消费千元才能用
五一促销:谨防商场打折活动暗码收费
专家称长期食用芦荟易致大肠黑变病
揭秘范曾金币的四大骗术 可到消协投诉
警惕不良SP吸费陷阱
根据消费者投诉案例 河南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问题奶粉无小票可向当地经销商退货
工商: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属霸王条款
广州12315举报中心宁打收条不给回执
"富仁"无证生产"名牌"保健品遭曝光
广州12315投诉电话遭市民投诉
陕西百年医药快邦片、哈尔滨保利医药E肽润巢
交话费获赠自行车? 看准了别上当
卫生局如此工作作风 错将报告寄给市民
托玛琳活效杯“吹水”只能变出怪味水
央视曝一洗黑洗发产品含致癌物 中草药制成噱
导购自曝电视购物黑幕:钻石项链是地摊货
著名笑星笑林虚假代言 央视独家揭秘神奇的裤
公民诉讼代理可以收费 并无不当之处
2007锦州市工商局十大打假维权案例
商场应为厂家的虚假宣传承担赔偿责任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责任如何认定
河北省消协:12315处理的典型案例分析
广东法官揭秘“3.15”“潜规则”
购买4台纳米波治疗仪治盆腔炎无效 消费者索
2008年餐饮维权案例精选
2008年七大“3·15维权案(事)例”
南航航空托运行李中千元现金不翼而飞
(2008)穗中法民一终字第1783号民事判决书
洋河蓝色经典丹阳市人民法院判决书
(2009)天法行初字第29号行政判决书
康富来灵芝、洋参保健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
“香约”橄榄葵花油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2008)越法行初字第380号行政判决书
“雅鹿”羊毛衫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皇橙”牌羊毛衫海安县人民法院判决书
“大红鹰”牌男式T恤衫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乐购超市”销售假冒保健茶被判双倍赔偿
如何鉴别SAMSUNG三星液晶显示器
如何鉴别三星手机真伪
如何鉴别AMD CPU
如何鉴别诺基亚电池
如何鉴别IBM笔记本电池
如何鉴别Intel CPU
如何鉴别漫步者 H260
如何鉴别DV带
如何区别真假大料?
如何知道食用植物油含水分
关于我们 | 隐私保护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易维招聘 | 版权说明
Copyright © 2002 - 2010 80012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易维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777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