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李妹妹的视频,点击播放。”
6月15日,陈曙光的手机再次收到一条诱惑性短信,这让刚脱离牢狱之灾不久的他倍感尴尬。“如果这场官司我赢了,对于全国几亿的手机用户来说,也许就不会再有这样的事发生了。”
在他和辩护律师看来,他的被判有罪,应当被记录在中国消费者维权史中。
被判有罪后,陈曙光又接到了欺诈短信。 本报记者 洪克非摄
挑战SP商
今年24岁的陈曙光是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南江村人,曾在广东东莞做过保安。
2006年9月,因妻子怀孕,陈曙光夫妇回到永州老家。原本是让妻子休养待产,却无意间揭开了一段波澜起伏的“斗争史”。
永州当地一家通信运营商指控,陈曙光早在东莞期间就开始恶意投诉手机短信SP商,但这没有得到当地司法机关的认同。在各类司法文书的叙述中,陈回乡后开始了由“被害人”变成“欺诈者”。
陈回乡后,父亲向他倒苦水:手机中连续收到100多条短信,里面不少有黄色图片和挑逗性语句,为此他多掏了不少冤枉钱。而且,这类短信似乎没有停止的迹象,最多一天甚至收到30多条。
陈父并非村里唯一的受害者。
有村民反映,一些短信甚至不需要用户点击就强行绑定,接下来就是无数的话费被掏走了。
当地也偶有抗争者。然而,两倍的赔偿或送上的话费,抵不上往返的辛劳、车费和吵架后的口干舌燥。更让人心烦的是,回家后类似的短信仍然持续不断,一拨儿一拨儿地赶来。
2006年10月,村医欧首连找到陈家,说自己的手机卡因骚扰短信被乱扣钱,让陈代为维权。投诉电话打过去,SP商立马找来,表示愿双倍返还费用,被陈曙光一口拒绝。
“我说可以,但要书面解释清原因。如果还有下一个怎么办?遭遇这类事情的1000个人里面,不会有1个人投诉,这怎么行?你们必须付出代价。”陈亮出了自己的看法。
对方赔偿了1500元,但要求陈曙光不再投诉,更不能告到原信息产业部。陈曙光将这笔赔偿费交给了欧医生。
SP商即短信息服务经营者。SP商向用户群发诱惑性内容的短信,诱骗用户回复,如乔装成朋友发出问候,提出交友或发布中奖信息等。一旦回复即给用户定制了某项包月服务,不少内容是黄色图片。这类情况在农村地区用户中非常普遍。
比起当地一般的维权者,在外地打过工的陈曙光无疑更有见识。通过经常查询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和行业管理规定,他发现,这些都是原信息产业部明令禁止的。
最多时,他的手机中曾保留了130多条此类短信。
一些挑战者也陆续发现了SP商的“七寸”:通过向原信息产业部投诉,将压力传导到各个省市的通信运营商,依靠通信运营商的网络牟利的SP商可能会被端掉手中的金饭碗。
2008年6月送达律师手中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07年2月,陈曙光购买了村民陆五毛的手机卡投诉后,SP商、浙江恒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2500元。2007年7月前后,陈曙光以自己的三张卡投诉,随后,湖南翎讯、北京天盈九州、北京互通无限三家SP商分别向他赔偿了2000元、1800元和1000元。
陈声名鹊起后,前来咨询和求助者不断登门。民办教师叶香桃也以为找到了救星。
叶与陈同村。2007年3月20日始,他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你有一条留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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