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进还是没落?
1999年,国内出现了第一款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游戏《万王之王》。七年来,MMORPG占据着网络游戏的主流,PK成为最新的名词,PK人群从少年和年轻人扩大到越来越多的中年队伍。几年来,不断推出的游戏产品让人眼花瞭乱,人们在拼杀博斗中发现光阴渐渐流去。在这其间,每个人都会有很多的收获,快乐,伤悲,酸苦,更多的是五味杂陈。
到了2005年,数据显示只有37.8%的MMORPG用户每天都在玩网络游戏,与2004年的调查结果相比,每天都在玩网络游戏的人群比例下降了12%。
而同时,即使是毫不关心网络游戏的人们也会在报端看到,针对网络游戏公司的投诉,消协一个月会接到上百起。然而人们发现,这些投诉或者要求的赔偿丝毫看不到胜利的希望。
业内人士透露,网络游戏运营商之所以不会同意玩家提出的赔偿要求,不是在技术上实现不了,主要是害怕一旦满足了第一个受害玩家的要求,“传出去,其他玩家会蜂拥而上,运营商会应接不暇”。运营商不会去趟这种浑水。
◆谁来保护他们的利益
我们知道,玩家在游戏中所得到的虚拟物品并不真正属于玩家本人,而只是游戏服务器上的一组或者几组数据而已,玩家花费金钱所买到的只是一组数据的使用权。
而玩家如果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也令这些机构感到难堪,因为对于虚拟物品的保护目前还没有法律可以依据,玩家所购买的虚拟物品并不能像传统商品那样受到保护。尽管在2003年底,就已经有19名律师联名写好《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建议书》,据说已经送达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但至今还没有下文。
不久前,福建省林先生的装备被人盗取了。网游公司告诉他要去当地公安局的网监科报案。而公安局网监科明确答复说,他们没法受理林先生的网络游戏装备被盗案。网监科解释说,因为本省的警方还没有与任何网络游戏公司签订关于网络游戏协查机制的协议,也就是说当地警方无法进入游戏网络协查此类被盗案。当地消委会针对此案明确表示,消委会也没办法为林先生维护权益。“我们管的是生活中的消费行为。”消委会表示,以前有网络购物被诈骗的也找他们投诉,但消委会也没办法受理,只好建议报警。
◆谁让网游成为“洪水猛兽”?
而且,我们还会不断地看到一些媒体的报道,在这些报道中,即使用“洪水猛兽”四字来形容网络游戏亦不为过。
“30岁的张某职业是司机,一年多前沉迷上网络游戏,从此无心工作,家人虽然多方劝阻,但是没有任何效果。前不久,张某约好和朋友一起去打游戏,一走就是两天两夜。由于孩子发烧,张的妻子来到网吧拉走丈夫,结果张某竟然将妻子暴打……”
更多的青少年群体可能沉迷于游戏之中的问题,也让所有关注网游产业发展人们担心。这个社会会为孩子们提供什么?在一个本身不是很完善的教育体制下,如何预防他们不受到外界的诱导而沉迷?我们应该思考,孩子们的学习、将来、人生信念,让他们不要迷失生活中的自我,更不能对亲人造成伤害。
网络游戏产业需要引导、网络游戏玩家需要理解,而“防沉迷系统”需要疏通,不是简单一堵了之。这个“通”更多得由网络经营商开发者来参与设计。
网游产业在休闲娱乐的同时,他将引导着什么样的方向呢?
玩家希望在虚拟世界中得到一种体验,这个体验是在现实中没有的。网游经营者知道,“比如某人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男性,在网络虚拟社会中可以扮演一个女性;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
(作者:陈玄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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