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介绍说,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北京市药监局对北京市辖区内27个电视频道、32份报纸类媒体及13个电台频道10月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严重违规行为”的药品广告212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违规广告涉及药品品种94个,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和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行为。
这些药品发布广告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部分药品广告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作者:王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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