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被黑、个人电脑被黑,上过网的人都有经历,经历过维权不成的人也不在少数,可是维权被“黑”经历的人却不多……
2001年,患者王火平因一个小感冒就医,然而在第一家医院出现药物过敏,紧急转院抢救,实施抢救的正规医院中竟然由无证人员开处方,患者被治成瘫痪,几经追索“用药知情权”未果,患者最后含恨九泉……
《福建日报》、福建东南电视台、《海峡消费报》等媒体均相继对此事进行过披露、曝光,2003年3月永安市人大江主任也曾就此事专门召开协调会……
然而,时至今日,病人一直希望得到、也是本该得到的“用药知情权”,至死也没讨回……
祸从天降
2001年4月4日上午,身强体壮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王火平患普通感冒来到本公司职工医院治疗,医生向患者推荐并开具一种治感冒的新药“派拉西林钠”的处方,随后进行输液治疗。两个多小时后,王火平脸部和全身浮肿,呼吸困难,诊断为药物过敏。经抢救后,王火平的病情仍然严重,并产生了过敏性休克,职工医院立即找来家属,在主治医生的护送下火速赶往永安市立医院进行抢救。
下午1点左右,市立医院召集医生为王火平进行治疗。几个小时后,王火平从休克中醒来,竟然发现自己的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了,同时出现严重的头痛症状,无法站立,主治医生说:先用药观察两天慢慢会好的。次日,市立医院的主治医生仍是对前来探视的患者所在厂的领导说:先用药两天慢慢会好的。市立医院继续用抗过敏药和消炎药。后来,医生对家属说:你父亲眼睛看不见是白内障的原因所致。王火平的儿子王志忠感到很奇怪:“白内障是种慢性发展的病,患者能一夜之间得白内障吗?”由于是医生所说,他也不好反驳什么,但心里总觉得父亲得白内障的可能性很小。
在随后的几天里,患者的症状一直没有好转,王志忠心急如焚,把情况又向当初治疗患者感冒的厂职工医院通报。4月9日职工医院的黄院长和主治医生再次来到市立医院看望王火平,当得知王火平的症状没有减轻,仍存在着眼睛还看不见等症状时。黄院长他们当即对其病情进行讯问,并且了解了这几天市立医院的用药情况,证实了医院还是在使用抗过敏和消炎等药。他们开始怀疑王火平脑部有问题,职工医院当场就建议市立医院马上给王火平做脑部CT检查。
4月9日,市立医院安排王火平做了CT检查,结果是“右枕叶脑梗塞”,正是脑梗塞才导致王火平的眼睛看不见,无法站立,及严重的头痛等症状。随后,市立医院为患者开出两支治疗脑梗塞的药--靳蛇酶,开始对症治疗。而正巧的是患者预交的3500元医疗费用刚好用完,家属将第二笔费用再次注入永安市立医院的帐号中。这第一次的结帐费用共计3357.81元。医院并且还附上一份这段急救期间的用药总清单。
王火平2001年4月4日入院,到2001年6月5日出院,第一个疗程结束,因静脉滴注时间过长不宜再滴注而暂时出院。出院时病情并未好转。于同年7月26日王火平在家人的搀扶下又入院复查。同年9月16日再次住进永安市立医院,到9月30日出院。第二次出院王火平的病情还是没有减轻,于2001年10月23日住进三明市第二医院,被诊断为“右颞顶区大面积脑梗塞”,也就是说王火平脑部梗塞面积已经扩大了,从而形成了永久性大小便失禁和左半身瘫痪的病人。
王火平的病情越来越重,家属开始质疑医院的诊疗手段,但始终没有结果,于是,患者的儿子王志忠开始奔波于医院和法院之间,要为父亲讨一个公道,然而,事情却并不顺利,官司一打就是三年,迟迟没有结果。王火平躺在病床上,一直想等到一个结果,但他始终没有等到……
两年后,于2004年11月16日永安法院强行委托三明医学会用虚假的病历进行了一次违规的医疗事故鉴定。2004年11月20日,王火平听到儿子与当地记者谈论说鉴定会上的事情,一气之下,气绝身亡……
患者家属的求证
王志忠怎么也想不明白:“父亲身体一直很硬朗,怎么说病倒就病倒了呢?”
曾得到过永安市“十佳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王志忠,出于技术员工作的细心,觉得父亲的病可能和医院的治疗有关系。于是,他开始进行调查……
2001年4月的一天,也就是父亲住进永安市立医院的几周后,王志忠无意中得知,父亲的病很可能和职工医院的“派拉西林钠”用药有关,随即他又从职工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口中得知,这种新药是职工医院建厂以来第一次引进的新药品,当初在职工医院用过“派拉西林钠”的药一共有四位病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过敏反应,所有的医生都怕了,没人再敢用此药。当时他父亲是用此药产生病情最严重的一位。随后,王志忠又访问了其他三位患者,都得到证实。
王志忠向永安市卫生局和三明市药监局投诉,可是水泥厂职工医院已经将剩余的药品全部消毁。王志忠到职工医院药房发现这批药的发票及购药记录上体现全是三无产品。同时他了解到,职工医院已将此批药消毁,并且没有上报上级卫生部门领导。拿到了关键证据后,王志忠找到职工医院,希望厂职工医院给他一个说法。然而,职工医院以种种借口有意识地拖延时间来推托责任。 2001年10月23日,王火平因再次病重,王志忠觉得如果再送到永安医院恐怕不会起到什么效果,就决定将父亲送到三明市第二医院进行治疗。在三明市第二医院治疗中,王志忠将父亲在永安市立医院第一次所做的CT底片和报告单,拿给第二医院的医生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如果王火平的病情能够及早治疗,不会出现现在这样的结果。因为发现太迟,底片中的黑影已证实此脑已完全软化,目前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药物能够治愈,大脑只能是这样了,你再治都是在白花钱。” 一听这话,王志忠当即就愣住了:原来永安市立医院可能存在误诊误治,才会导致他父亲终身瘫痪!医院还一直在骗他能治好此瘫痪,感冒入院一次治疗就白花五万元的治疗费!
2002年1月,王志忠正式聘请律师,与两家医院进行了四个月商谈后,发现两家医院存在有意地拖延谈判时间的目的,就是想让此案拖过一年失去诉讼时效。
王志忠在同年5月向永安法院起诉职工医院,5月24日,永安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此时,王志忠虽然怀疑永安市立医院在治疗父亲病的过程中也有责任,但考虑患者个人的力量有限,而此案的主要对象是厂职工医院使用“劣药”,才会导致他的父亲被送到永安市立医院急救的。所以没有将市立医院列为被告,而是直接起诉职工医院。厂职工医院为了自己的利益,向王志忠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市立医院可能更改了王火平的病历。王志忠联想起三明市第二医院医生说过的话,父亲的病是由于延误治疗才导致这种结果,这时,王志忠和王火平的代理律师一道前往永安市立医院再次核实病历,并且证实了确有此事。于6月20日追加了永安市立医院为第二被告。
法院受理了王志忠的案件的当晚,王志忠终于踏实地睡了一个安稳觉。然而,随着事态的发展,王志忠的这场官司是越打越难……
庭审遭遇蹊跷事
2002年7月15日,永安法院在原、被告都未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下,开庭审理此案。市立医院宣读了2001年4月4日入院至出院的病历记录单及用药情况,市立医院并且当庭提交给主审法官(共11页)的病历原件。按照其中的说法,市立医院在法庭上自己承认的事实是:2001年4月9日起为王火平做了第一次CT检查,然后开始对脑梗塞对症下药进行治疗。还向法庭提供了病历原件,王志忠及代理律师当天下午找主审法官要求复印这份病历,可是,怎么也没有找到法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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